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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动态

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

各全国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,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学会建设,中国科协将定期对所属全国学会进行综合能力评估,引导学会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、规范内部治理、提升服务能力、打造服务品牌,不断增强学会学术引领力、会员凝聚力、社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,向规范化、现代化、国际化目标迈进。现将2018年度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估内容

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保障能力、学术发展能力、智库建设能力、科学普及能力、学会改革创新工作以及参与完成中国科协重大任务情况等。

二、评估方式

评估采用能力评价与工作考核相结合、量化打分与主观评价相结合、学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。

学会登录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平台系统填报信息,上传证明材料,经学会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到中国科协。中国科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打分、开展会员满意度调查、以及信息核查等工作。中国科协对全国学会参与完成中国科协重大任务情况进行工作考核。


三、组织实施

1.中国科协成立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组书记处有关领导担任组长,负责评估工作的统筹规划、宏观决策和监督指导。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,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,办公室设在学会服务中心。

2.中国科协制定评估指标和管理办法,按照2018年度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工作方案,实施评估工作。

四、学会提交材料时间安排

1.7月23日启动评估工作,学会可登录系统填报信息,并于8月15日前完成,提交中国科协。过期未提交,视为未参与评估。

2.8月1日前,学会提交便于联系的会员名单(非理事)及联系方式。

3.8月16日起,学会可登录系统查看各学会信息填报情况并提出异议,中国科协受理异议情况并进行核查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全国学会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,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,学会各部门共同参与,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填报工作,按照中国科协统一部署按时、保质完成评估工作。

2.各全国学会要仔细阅读填报内容、准确把握填报要求,防止错报漏报,严禁弄虚作假。

3.各全国学会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有关材料,学会填报信息未按时提交视为未参与评估;请按照要求提供会员名单、配合做好信息核查等工作。 

4.评估结果作为中国科协检验学会发展水平、引导学会发展方向、培育学会特色品牌、进行项目支持和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评估工作办公室

联 系 人:梁安安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2103320

评估监督办公室

联 系 人:王立波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8581366

评估系统技术支持

联 系 人:王金亮  冯勇齐    

联系电话:18310219326  18210332198

 

附件:1.2018年度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工作

方案

2.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管理办法、实

施细则(试行)

3.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综合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国科协办公厅

    2018年7月20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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